吴韬:科学论文数据库治理和知识共享机制的构建
2021-12-15 15: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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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韬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导,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观点摘录:

科学作品数据库治理和知识共享机制构建要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的任务和目标。

近期的两个目标:第一,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要进行集中治理。第二,要跟进反垄断执法。中期目标要区隔公共物品和市场业务这两个不同属性的领域。第一,剥离业务;第二,区别监管。远期目标是把科学论文基础数据库建成真正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这需要做好顶层设计。

未来,科学论文共享机制的终极理想状态是开放存取。

发言内容:

结合今天各位专家的发言,我理解,我国科学论文数据库的治理和知识共享机制的构建具有阶段性,不同阶段要有不同的任务和目标。

近期任务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要进行集中治理;第二,要跟进反垄断执法。

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除了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外,还要重视通过行政执法追究侵权责任人的公法责任,对于反复的大规模故意侵权行为,还要认真研究刑事责任的追究问题。我认为,支持著作权人向论文数据库的经营者主张合理报酬,并非基于“知识付费”,而是因为知网利用著作权人的论文成果从事商业经营,已经产生了巨额的财产利益,所以著作权人有权利主张分享这些财产利益。

我之所以不认可将“知识付费”作为著作权人向知网主张报酬的基础,是因为“知识”本身是个内涵复杂的概念,外延很丰富。我们今天探讨的是一种特定的“知识”,即以学术期刊论文为主体的科学作品,而不是文艺作品、专利信息或者其他“知识”。科学论文的创作者和阅读者群体基本是重合的,即所谓“科学家共同体”或“学术共同体”,这种特定知识的首要价值是传播和共享。这种成果的转化方式也比较特殊:科技论文的转化方式可能主要是相关科技被应用于产品创新,社科论文的转化方式可能是影响国家公共政策。但是,无论如何,科技论文作者都不会把向读者收费作为自己的创作追求。

当前,有必要对相关数据库经营者跟进反垄断执法,重点考察是否存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问题,比如论文下载的价格是否构成超高定价;与上游(如杂志社)之间的独家授权模式是否影响竞争;对于以知网所掌握的基础数据作为原材料来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所提出的资源分享请求,是否应依FRAND原则予以回应等问题。

中期目标主要是区隔公共物品和市场业务这两个属性不同的领域。对于公共物品提供和纯粹的市场业务,相应的监管强度和监管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公共物品,国家要实施强监管,甚至会直接监管定价;而市场业务则是按照市场竞争的逻辑监管。所以,中期任务是:通过业务剥离区隔公共物品和市场业务,进而对两个领域实施区别监管。剥离业务,就是要把论文基础数据库的业务从其他的商业业务当中剥离出来,方老师刚才也提到要把它从上市公司的业务当中剥离出来。这一部分是一个强监管的领域,国家甚至对它的定价进行直接监管。对于基于论文基础数据库衍生出的其他增值业务、外围业务,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可以继续市场化运作,并跟进相应监管手段。

远期目标,要把科学论文基础数据库建成真正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这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理想化模式是国家财政支持的、向用户免费开放的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就像国家图书馆一样;也可以考虑引入一些市场因素,但是,要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实施高强度的密切监管。尤其是在容许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时,要严格控制上游与数据库运营者之间的独家授权问题。

未来,科学论文共享机制的终极理想状态是开放存取,这除了需要科技创新的支持,还需要像方老师说的科学精神和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开放存取会颠覆当前的作品呈现方式和学术评价机制,果能实现,“破五唯”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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