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互联互通实操落地需循序渐进
2021-09-23 13: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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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

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金句摘录:
互联互通的工作是必须要做的,因为拆除的不是互联网企业的平台壁垒,更是阻碍数字社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壁垒。微信、美团这些平台不仅仅是属于企业,更是全社会的一个基础设施。要从服务人民大众的初心来拆除阻隔和壁垒。
互联互通的工作在具体实操落地时需要循序渐进,防止平台互联互通带来新的问题。在之前是对抗关系的双方,如何过渡到一个合作关系应该有一个互联互通的准则。
互联互通以后,平台的责任归属界定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建设和维护互联互通的互联网生态也是头部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政府监管一定要到位,要有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处罚的措施。既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应该加强行政监管和完善法治。

大家好,我是朱玉,互联互通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目标导向上说,涉及到消费者权益、平台竞争、社会福利、技术创新各个方面,相互牵扯。在市场主体层面,互联互通会导向的利益局面也非常复杂,有零和的、有双赢的、也有双输的。所以,要想把各方关系理顺,非常不容易,在具体实操落地时需要循序渐进。

关于互联互通,专家学者已经有很多观点,这里我讲几点个人体会。

观点一:互联互通工作是必须做的,我们拆除的不是互联网企业的平台壁垒,更是阻碍数字社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壁垒。

在互联网发展的前几十年里,链接作为一项“基础设施”,一直是网络环境开放共享见证者。应该说互联网企业相互屏蔽是互联网经济从PC端转向移动互联网后的一个日益凸现的问题,今天我们提到的“数字孤岛”“围墙花园”等等概念,很大程度就是APP带来的产物,而这背后又有两个概念:“平台经济”和“生态闭环”。平台经济是互联网平台重组资源配置后诞生的一种经济形态,相较于传统产业往往可以超越地域、空间、时间等现实条件限制,形成更大的规模效应。再加上互联网平台能够打破二八法则,攫取到长尾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和扩张,是更为迅速和高效的。生态闭环则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头部互联网平台,面对增长放缓流量逐渐见顶时选择的一种运营策略,以内容电商为例,通过内容向潜在用户推广产品,将流量导入平台内的小店,再通过平台“钱包”进行消费,实现“内容-消费-支付”的闭环。屏蔽链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的。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头部互联网企业对于互联网环境的影响越发深切,而各家平台自建的闭环,在对内增加流量附加值的同时,对外也构筑起层层壁垒。当然,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国内互联网环境面临的难题。去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正式起诉脸书公司涉嫌垄断,脸书公司被指控的垄断行为包括链接封禁及杀手并购。FTC诉脸书公司垄断案和被称为 “国内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第一案”的抖音诉腾讯链接封禁垄断案的核心争议问题,均是“如何划分头部平台企业链接封禁垄断行为与合法经营自由之间的界限”。

互联网平台属新型基础设施,微信、美团等已演进成场景融合类的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需要互联互通,如同电信运营商的互联互通,国际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是整个社会数字化的基础,同时我们也看到,互联互通的话题越来越受关注,这也表明中国在新基建方面,不仅信息基础设施做的好,融合基础设施已经在世界领先并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到了需要互联互通的发展阶段。微信、美团这类融合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和社会融合性重塑,这些平台不仅仅属于企业,更是全社会的基础设施,要从服务人民大众的初心来拆除阻隔壁垒。目前,新基建是整个国家非常看重的事情。新基建作为新的增长动能,融合类基础设施首先要强调社会属性,要体现社会责任,要实现数字普惠。

观点二:互联互通工作具体实操落地时需要循序渐进,防止平台互联互通带来新问题。

尽管从打破“门户之见”到“彼此相拥”还需要时间适应和磨合,但在政策的正确引导下,可以预见:随着屏蔽解除,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必然要迎来新的时代、拥抱新的格局。而对于用户来说,平台间壁垒的打破,也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便捷、更好的体验。从“相斥”到“相融”,这是中国互联网告别平台垄断、迈向生态开放的关键一步,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阿里巴巴和腾讯考虑相互开放生态系统的消息传出后,资本市场上,阿里、腾讯的股价走高,但一些相关联的生态企业如中国有赞暴跌12%,移卡跌超3%,微盟跌超2%。微信解除对淘宝链接的屏蔽对淘宝当然是好事,但对其他小电商平台和电商产业链上的企业却未必是好事,可能会挤压其他商家、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在老大和老二互通的过程中,要防止对老三和老四等腰部和尾部企业产生灭绝性的伤害。

平台之间的打通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是超级平台的打通更是牵扯到行业生态,需要警惕背后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应该循序渐进,不能一锅端、一刀切式的“说干就干”,毕竟在之前,互通的双方不少是对抗关系,如何过渡到合作关系,应该有一个互联互通的标准或者准则。如何在平台、商家、用户等多方利益平衡中推进互联互通,考验监管智慧。所以,这个标准的建立,必须建立在整个国家与行业的总体评估上。如果我们有各种发展纲要指南,那么根据这些发展纲要指南建立一个资本引导性的操作性文件也是需要的。就像发展纲要如果是一个胡萝卜,那么反垄断的指导文件就是一条在资本这条牛屁股后面的鞭子。

观点三:互联互通后,平台的责任归属界定要有明确的规则。

互联互通后互联网治理难度将成几何倍数增大,平台链接平台,规则嵌套规则,用户穿透,信息嵌套,多层叠加,带来的信息保障、业务合规、平台治理等复杂程度都将飙升。

互联互通肯定不能只是在大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否则互联互通也极有可能形成新的合谋垄断,中小企业的生存会更加艰难。但是,如果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互联互通,也会产生安全问题的责任归属问题。大平台分享出来的链接,安全性基本有保障,但涌入的中小公司的链接,会有很大的数据风险问题。一个业务,经过几个平台引流的,各个平台也均分享了一定的利益,那么,出了安全问题,最后由谁来负责?这些都是互联互通后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此外,相关企业开放数据与流量的共识有了,但是度难以掌握。从操作上看,解除链接屏蔽还比较容易实现,但随着平台互联互通程度的加深,数据与流量的交换、交易会愈发困难。比如淘宝与微信,一个主要是电商平台,一个主要是社交平台,其“数据”与“流量”是存在差异的,当涉及“数据”与“流量”之间深度互联互通时要如何实现交易,这将颠覆互联网企业原有的商业逻辑。

生态开放不能一蹴而就。不宜一刀切地解除壁垒,而应该让平台分步实施,在平台和平台之间打通分享之前,建立必要的防火墙,或者至少应该在平台和平台之间建立更多沟通机制,去处理平台链接分享所带来的问题,尤其是安全问题。基于目前各方面的条件水平,解除屏蔽网址链接问题分阶段进行给了监管部门、互联网机构等相关部门摸索、修正的时间和空间,可以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逐步调整。特别是,头部互联网企业所积累的技术实力和管理经验,是有能力为开放链接之后的互联网环境护航,而建设和维护互联互通的互联网生态,也是头部企业们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观点四:政府监管要到位,要有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处罚措施。

我观察到2021年8月16日-8月22日是今年合规政策文件出台最为密集的时间段,《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相继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这表明数字经济治理已逐步迈入深水区。

互联网精神是开放、协作、分享,本就需要互联互通,对于目前各大巨头频现的“以邻为壑”现象,既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应该加强行政监管和完善法制,让相关企业不敢肆意而为,最终促进互联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朝着开放、竞争的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监管之剑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让平台经济惠及更多行业与人群。解除屏蔽链接仅仅是一个起点,是促进互联互通的重要步骤。我认为比互联互通更重要的是头部平台本身的公平透明开放,比如信息的公开、标准的公开,比如中小企业要入驻,入驻的标准,遵守的程序都需要明确。

监管部门下一步可考虑给出明确的“步骤、阶段和时间表”。在“以网管网”的监管思路下,规则清晰,响应及时,处罚跟上,这样才有利于互联互通工作平稳、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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