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旭日:知识共享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2021-12-16 17: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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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旭日

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

观点摘录:

科技期刊、科技论文,应该有一个独特的制度,更多的不是强调保护,而要强调传播和共享。科技期刊服务企业的很多许可是在不对等条件下形成。比如科技论文的作者与出版社,学位论文的作者与学校,这种许可,特别是涉及到商业利益时,这种链式许可不应当得到支持。科技期刊服务企业、出版社以及参与的学校不得将自身的私利隐藏其中,合谋侵害作者的权利。

另外,科技期刊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涉嫌反垄断,涉嫌滥用垄断地位,如拒绝交易、不合理定价等等,需要展开调查,并加以整改。这里不仅涉及大学科研院所的预算及其使用的合理性,同时也涉及到广大论文使用者的权利。科技期刊服务企业的行为人为的将作者与读者进行了隔离,并在其中谋取利益。其情形就如,将学术人的“买种子”的钱搜刮殆尽,并肆意挥霍。

科技期刊的论文共享是人类崇高的目标和永恒主题。我们建立按照联合国“科技共享”倡议建立相关的共享制度。对于科技期刊服务企业,可以考虑在版权法和反垄断法的框架内,建立一个科技论坛免费共享的机制,包括组织独立、经费独立,作为一个非盈利组织而存在。科技期刊服务企业的其他业务,包括增值业务可以继续发展,使得公益的学术信息与商业的其他服务都得到应有的发展。

发言内容:

科技期刊的应用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一直在观察,包括工作中涉及到类似的业务也有很多合作关系,所以对科技期刊服务企业业务形式比较了解。

科技文献共享对人类的影响非常重要。科技发展需要有信息共享,这是人类崇高的目标。而科技期刊服务企业现在的操作导致这一目标没法实现或实现的比较差,这是第一重要的事情,比版权意义上还要大。因为知识共享是人类有史以来一个永恒的主题,还没有知识产权的时候中国人就讲,书要传播,知识要传播,包括很早以前,孔子都传播知识。到了现在社会以后,传播就更显重要了,因为现在的“科技爆炸”信息传播速度很快。

到现在有一个怪现象,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学术数据库的传播方式,销售方式一直比较落后。这里面涉及有很多的利益,不止是中国科技期刊服务企业,国外也一样有类似情况存在,都是把论文收集到一个数据库里垄断起来,之后不允许别人弄了。但是,学术本身的特点就是需要共享。这里要说一下版权法,本来版权法有两个原则,一个是要保护、一个是要传播,但现在看来实际运行中更多在强调保护,对传播强调的不够,所以导致学术市场被高度的垄断,国外也是这样,价格非常高,比中国还高。

当然,到中国,具体说到科技期刊服务企业又出现了很多独特的情况。科技期刊服务企业不是直接的出版者,他也只是一个中间商。也许是因为中国出版社比较多,业态不像美国、像国外那么集中,那样集中在几家出版社手里。当然国外,小的也很多,但其产量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中国到现在为止还有近600多家出版社,这些出版社都是中国政府颁发牌照。某种程度上,科技期刊服务企业取得了把期刊出版社的出版物集中在一起,起到了国外大出版社垄断这一作用。这是中国的情况。

这次会议我提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个,科技期刊、科技论文,应有一个独特的制度,更多的不是强调保护,而要强调共享。版权法本身应该是两方面都强调,但是强调来、强调去就变成只有保护了,这是矫枉过正的问题。我们主张科技期刊、科技论文要共享,要免费分享,中间平台不能把它截留牟利,绝对不允许垄断起来谋取暴利。

第二个,很多版权许可是在不对等条件下形成,这种许可,特别是涉及到了参与者在其中谋取利益,进行连续多次许可,存在这大量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况,应好好考量。比如:作者跟期刊的不平等,作者许可给期刊社,期刊社再许可给科技期刊服务企业,这一许可合同都是有问题的。其次是论文,论文作者跟学校之间的许可,很多作者是不同意的,但学校拿去再次许可给科技期刊服务企业。其中涉及的重要标的——商业价值没有与作者沟通清楚,事实上本身没有达成一致。所以这一连串的许可,其有效性需要好好考虑。另外,科技期刊服务企业即使拿到了许可,其本身是否可以再一次进行销售,或者分许可,其本身还是一个值得斟酌的问题。版权法上实际有规定,怎么样把它落实好,这需要作者与平台之间很好的配合。

第三个,关于反垄断的问题。对于科技期刊服务企业涉嫌反垄断,如拒绝交易、不合理等价等问题,需要立案调查,这里涉及到广大消费者,如高校科研院所、还有很多直接的读者。这些使用者的这些信息的价值远远大于几个垄断企业所获得利益的价值。

另外,就是科技期刊服务企业本身也存在大量官僚主义的问题,使得作者与读者身份不能合一,带来了儿子不认爸爸的问题。比如说,赵德馨老师本身是作者,到知网下载他自己文章的时候就变成读者了,也要按照平台规则来付费。其实这一点平台是可以做好的。但是因为平台垄断,产生了“慵懒”思想,觉得没必要做。按理说,应该取得作者的许可,而取得作者许可中间有一个信息连接,这样使他的论文能构成一个整体,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但他没有去做。所以种种行为导致了整个平台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在大范围侵权的前提下,有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这种模式可以说已经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状态。

基于以上,我们建立按照联合国“科技共享”倡议建立相关的共享制度。对于中国科技企业,可以考虑在版权法和反垄断法的框架内,建立一个科技论坛免费共享的机制,包括组织独立、经费独立,作为一个非盈利组织而存在。至于说企业其他业务,包括增值业务可以继续发展,使得公益的学术信息与商业的其他服务都得到应有的发展。所以,我们今天召开科技期刊平台知识共享与反垄断问题研讨会,希望大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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